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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84章 女婿,沉稳能干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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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肯定的,爸。”

    耿向晖顺着白国华的话往下说,脸上带着笑。

    这态度不卑不亢,把之前那点紧绷的气氛,冲淡了不少。

    耿向晖也不多说,他走到那头雄鹿边上,抽出腰间的砍刀,三下五除二,就在附近砍了几根粗壮的桦木杆子。

    他又从椴树上抽了几段椴树皮作为绳子,在雪地上比划起来。

    白国华站在一边看着。

    只见耿向晖手脚麻利,两根长杆做主梁,几根短杆横着绑在上面,椴树皮绳在关键的节点上,用一种他看不懂,但异常牢固的结法,紧紧的捆住。

    一个简易的爬犁,雏形就出来了。

    “你,会的真齐全。”

    白国华看到耿向晖整好了爬犁说道。

    “山里头,啥事都可能碰上,多会点没坏处。”

    耿向晖一边说,一边把那头二百斤重的梅花鹿往爬犁上拖。

    白国华也上前搭了把手。

    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大家伙弄了上去,又用绳子固定好。

    “走吧,爸。”

    耿向晖直起身,抹了把汗。

    “天黑前,咱们得找个避风的地方。”

    白国华点点头,他知道,拖着这么个大家伙,想在天黑前回到镇上是不可能。

    两人一前一后,拖着爬犁,往回走。

    来时的路,此刻变得格外漫长。

    雪地里拖着重物,每一步都格外费力。

    走了半个多小时,两人都有些气喘。

    “向晖。”

    白国华突然开口。

    “嗯?”

    “你……你真的打算,一直待在桦林沟?”

    耿向晖的脚步没停。

    “爸,我知道您担心什么。”

    “您觉得我没本事,给不了白微好日子,怕她跟着我在这山沟里受一辈子穷,遭一辈子罪。”

    白国华的脸,有点发烫。

    这女婿,把他心里的想法,说得一清二楚。

    “以前,是我混蛋。”

    耿向晖的声音很平淡。

    “我总觉得外面的世界好,削尖了脑袋想往城里钻,结果呢,碰了一鼻子灰,还把家给忘了。”

    “现在我想明白了,哪儿有白微,哪儿就是家,金山银山,没有她都是一堆破烂。”

    白国华听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些话,要是昨天在饭桌上说,他一个字都不会信。

    可现在看着拖着爬犁,在雪地里走的女婿,他信了。

    “过日子,光有心不行。”

    白国华的声音,缓和了不少。

    “还得有脑子,有本事。”

    “我知道。”

    “爸,您放心,我不会再让她受委屈了。”

    两人说着话,回到了之前下套索的地方。

    那根被压弯了腰的小树,已经弹了起来,铁丝圈下一只肥硕的雪兔,正在雪地里蹬着腿。

    白国华的眼睛亮了。

    “嘿,还真逮着了!”

    耿向晖笑了笑,解下套索把兔子拎了起来。

    “爸,这枪给您,前面那片林子野鸡多,您试试手。”

    他把猎枪递了过去。

    白国华没客气,接了过来。

    枪一上手,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腰板挺得笔直,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

    他检查了一下枪膛,拉了一下枪栓,动作熟练。

    “你小子,别小看人。”

    两人继续往前走。

    耿向晖在前面拖着爬犁,白国华端着枪,跟在后面。

    走了没多远,前面的灌木丛里,扑棱棱飞起几只野鸡。

    白国华眼疾手快,枪托抵肩,瞄准,扣动扳机。

    砰!

    动作一气呵成。

    一只飞在最后的野鸡,应声而落。

    “爸,你这可以啊!”

    耿向晖由衷地赞叹。

    白国华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得意。

    “那是,十年前吧我也下乡待过,当时都是摸过枪,还是神枪手,虽然平反回城里就没再摸过,没想到这本事还在。”

    他走过去,捡起那只野鸡,掂了掂。

    “今晚,有野味吃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山里的温度,也降得厉害。

    “不能再走了,得找地方过夜。”

    耿向晖停下脚步,看了看天色。

    他指着不远处一处凸出来的岩壁。

    “爸,去那儿,那下面有个小山洞,能避风。”

    白国华跟着他,把爬犁拖到岩壁下。

    果然,岩壁下方,有一个半人高的小凹洞。

    耿向晖从背包里拿出火柴和一小块用油浸过的布条,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柴。

    很快一堆篝火就在洞口升了起来。

    火焰的热气驱散了寒意。

    耿向晖把那只兔子和野鸡,利索地剥皮开膛,用雪搓洗干净,架在火上烤。

    等上了半个小时,肉香味就飘了出来。

    白国华坐在火堆旁,脱下鞋,烤着脚。

    他看着忙碌的耿向晖,心里感慨万千。

    这个女婿,沉稳能干有担当,比他想象的要强太多了。

    “向晖,这肉差不多了吧?”

    白国华搓着手,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耿向晖用刀尖戳了戳焦黄的兔腿,点了点头。

    “可以了,爸,您先吃。”

    他撕下一条最肥的兔腿递过去。

    白国华刚接过来,还没等送到嘴边。

    “嘿,哥几个,闻着味儿没?有肉香!”

    一个粗狂的男人的声音从洞口不远处传来。

    紧接着,是踩雪的咯吱声渐渐走近。

    白国华拿着兔腿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警惕地看向洞外。

    耿向晖的眼神,也冷了下来。

    他不动声色地将身边的猎枪,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火光映照下,三条汉子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为首的是个瘦高个,国字脸,鹰钩鼻。

    他身后跟着两个壮汉,都背着土枪,腰里别着砍刀,满脸的风霜,看着就不是善茬。

    三人的目光,先是被篝火上的烤肉吸引,随即,就死死地黏在了爬犁上那头雄壮的梅花鹿上。

    “呦,哥们儿,发大财了啊!”

    为首的瘦高个,脸上挤出个笑,走了过来。

    他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地在火堆旁蹲下,伸出冻得通红的手烤火,眼睛却还在那头鹿身上打转。

    白国华站起身,挡在了爬犁和那几个人中间。

    “几位,有事?”

    瘦高个瞥了他一眼,没把他这文质彬彬的老头放在心上。

    “老哥,别紧张。我们是隔壁红松村的,赶冬荒,进山碰碰运气,转悠两天了,净是兔子狐狸,也没见着个大货。”

    他叹了口气,显得很是可怜。

    “这不,闻着肉香就过来了,想跟哥们儿你讨口热乎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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