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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辞又走了半年多。这半年多的路,比他之前走过的所有路加起来都长。不是因为距离,是因为心境。前半年他像一个被上了发条的机关人,脑子里只有“找”这一个字,找到“人世间”,找到苦行诀,找到能让他重新站起来的力量。他走得很急,很猛,恨不得一天走完一百里路,恨不得把每一座山都翻遍,恨不得把每一个村镇都搜个底朝天。他瘦了,黑了,脚底的茧子厚得能踩碎核桃,但他的眼睛是亮的,亮得像两团烧得正旺的火。
但这半年多,火渐渐小了。
不是灭了,是烧得太久了,燃料不够了。他走过了更多的村镇,翻过了更多的山,穿过了更多的田野和竹林。他问过了更多的人——乞丐、铁匠、脚夫、药农、矿工、船夫、屠户、裁缝,只要是个活人,他都会想办法搭话。他学会了各种方言,学会了各种行当的黑话,学会了看人下菜碟——跟农民聊庄稼,跟铁匠聊钢火,跟船夫聊水文,跟乞丐聊哪条街的饭最好讨。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变色龙,走到哪里就变成哪里的人,说哪里的话,吃哪里的饭,睡哪里的床。
但他没有找到“人世间”。
他找到过很多听起来很像的地方。有一个村子叫“人间村”,他兴冲冲地跑过去,发现那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种地的种地,养鸡的养鸡,跟“人世间”三个字没有任何关系。有一个茶馆叫“世间茶馆”,他坐在里面喝了三壶茶,听掌柜的聊了一下午的家长里短,最后忍不住问了一句“掌柜的,您这茶馆的名字是谁起的?”掌柜的说:“我爹起的,他说这世上人来人往,都在这个茶馆里歇过脚,所以叫世间茶馆。”沈清辞付了茶钱,走了。有一座桥叫“人间桥”,桥头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人间桥”三个大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某某年某某县某某乡捐资修建”。沈清辞站在桥上看了半天河水,河水很清,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和游动的小鱼。他想,这大概就是“人世间”了——一条普通的河,一座普通的桥,一些普通的鱼。但他知道不是。他要找的不是这个。
他有时候会想,沈清鸿说的“人世间”会不会不是地名,而是一个暗号,一个切口,一个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听懂的黑话?就像沉默的渡者,他们不会在脸上刻一个“渡”字,而是用一种普通人不注意的方式互相辨认。也许“人世间”不是你要找的地方,而是你要找的人——那些知道苦行诀的人,就藏在“人世间”这三个字后面。你说了这三个字,他们就知道你是自己人;你不说,他们就当你是过路的。
这个想法让他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改变了一问的方式。他不再问“您知道有一个叫‘人世间’的地方吗”,而是会在聊天的最后,漫不经心地提一句“这人世间啊,真苦”。然后看对方的反应。有的人会点头附和,说“是啊,活着不容易”;有的人会叹口气,说“苦也得活着”;有的人会瞪他一眼,说“你这娃子年纪轻轻,说什么丧气话”。他观察了上百个人的反应,没有一个人给他那种“对上了”的感觉。他不知道是自己找错了方向,还是这个法子根本就是错的。
二
他准备回姑苏了。
这个决定不是一时冲动,是他想了好几个月才下的。他不想回去。姑苏是沈家的地方,也是柳啸天的地方,是他这辈子最不想回去的地方。但如果不回去,他就找不到沈清鸿;找不到沈清鸿,他就问不出“人世间”到底在哪里;问不出“人世间”,他就找不到苦行诀;找不到苦行诀,他就救不了祖父。这是一条锁链,每一个环节都扣着下一个,他必须从第一个环节开始解。而第一个环节,在姑苏。
他知道回去有多危险。柳啸天的人在找他,魏庸的人在找他,刘子轩知道他的身份,五千两银子的悬赏还在,也许还涨了。他的易容术能骗过大部分人,但骗不过所有人。他上次在寒山寺被苏檀认出来,就是因为步法露了馅。这半年多他一直在改进浮云步,走路更轻了,重心更飘了,但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被有心人看穿。姑苏是柳啸天的地方,他的一只脚踏进去,可能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但他还是决定回去。
他把包袱里的东西清点了一遍:乌兹短剑,用破布缠着,七颗宝石被泥巴糊住了,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母亲的断簪,用一块布包着,贴身放在胸口;慧明方丈的字幅,卷成一个细卷,塞在包袱的夹层里;老鬼的棉袄,补丁更多了,棉花结成了硬块,但还能保暖;苏檀给的碎银,花得差不多了,只剩几钱;干粮,还有两三天的量。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他把这些东西重新打包好,背在背上,迈步往东走。
姑苏在东边。他走了半年多往西,现在要往回走了。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兜了一个巨大的圈子,又回到了原点。但他知道这不是原点。这半年多他没有白走,他学会了太多东西,见到了太多人,听到了太多故事。他不再是那个刚从破庙里走出来的、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了。他现在是一个老江湖了——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十五岁不该有的东西,不是沧桑,是沉淀。像一壶茶,泡了太久,颜色深了,味道苦了,但更解渴了。
三
阿枣是在他回姑苏的路上遇到的。
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还剩最后一抹暗红色的光。沈清辞走在一条穿过田野的小路上,两边的稻子已经割完了,只剩下一茬一茬的稻桩,在暮色中像一片密密麻麻的短剑。他走得有些累了,想找个地方过夜。前方不远处的路边有一棵大樟树,树冠铺得很开,像一把巨大的伞。樟树下面有一个小小的土地庙,比他在青石镇住过的那座还小,只有半人高,里面供着一尊巴掌大的土地公,被香火熏得乌漆嘛黑。
沈清辞走到樟树下,把包袱放下来,正准备靠着树干坐下,忽然听见了一个声音。
很轻,很细,像小猫叫。
他愣了一下,侧耳倾听。声音从土地庙的后面传过来,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人在哭,又像是在喊什么。他绕到土地庙后面,暮色中,他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蜷缩在庙墙和树根之间的缝隙里。
那是一个小女孩。很小,看起来只有六七岁。她穿着一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衣裳,袖子短了一大截,露出细细的、满是泥巴的手臂。她的头发乱糟糟的,结成了缕,脸上全是灰,只有两只眼睛是亮的,亮得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石子。她蜷缩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身体在微微发抖。不是冷——虽然深秋的傍晚确实有些凉——是饿。沈清辞认得那种抖,他自己也抖过。
他蹲下来,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一些。“小妹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女孩抬起头看着他,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警惕。她没有说话,只是把身体又往墙根缩了缩,像一只被逼到墙角的小动物。沈清辞没有靠近,他退后了一步,从包袱里掏出半块饼子——这是他在上一个镇子用最后几文钱买的,杂粮的,硬得像石头,但能顶饱。他把饼子放在地上,推到小女孩面前。
小女孩看着饼子,咽了一下口水。她没有立刻拿,而是又看了沈清辞一眼,似乎在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坏人。沈清辞没有催她,站起来,回到樟树前面坐下,背靠着树干,闭上了眼睛。他听见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小,很轻,像老鼠在偷东西吃。他没有睁眼,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他听见了脚步声。很轻,很慢,像是不确定要不要走过来。他睁开眼睛,看见小女孩站在他面前,手里捧着那半块饼子,已经啃了一大半,脸上全是饼渣。她看着沈清辞,那双黑亮的眼睛里警惕少了一些,多了一种沈清辞熟悉的东西——那种在最无助的时候被人拉了一把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的、怯怯的、但又想靠近一点的感觉。
“你叫什么名字?”沈清辞问。
小女孩低下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阿枣。”
“阿枣?哪个枣?”
“红枣的枣。”
沈清辞点了点头,从包袱里拿出水囊递给她。阿枣接过水囊,喝了两口,又递回来。她站在沈清辞面前,两只手背在身后,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像是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你多大了?”沈清辞又问。
阿枣想了想,伸出七根手指,想了想,又收回两根,伸出五根,想了想,又换成了七根。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你爹娘呢?”
阿枣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更小了。“我爹死了。我娘改嫁了,不要我了。我跟村里的一个老奶奶过,老奶奶上个月也死了。”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很平,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但沈清辞注意到她的手指在绞着衣角,绞得指节都白了。
“你是哪个村的?”
阿枣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村叫什么。就是有个庙,庙前面有棵大槐树,槐树底下有个井。”
沈清辞没有再问了。一个连自己村子名字都不知道的小女孩,一个爹死娘改嫁、跟着一个老奶奶过、老奶奶也死了的小女孩。她在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亲人,没有任何依靠,没有任何人会来找她。她在那个土地庙后面缩了多久?一天?两天?五天?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他没有走这条路,没有在这棵樟树下停下来,没有绕到土地庙后面去看一眼,这个小女孩可能会在那个墙根下缩到饿死、冻死、被野狗咬死,然后没有任何人会知道。
他想起了一个人。他自己。一年前的那个夜晚,他在乱葬岗上醒来,浑身是血,筋脉尽断,什么都没有了。那时候他也是一个人,也是这样蜷缩在一个谁都不会注意到的地方,等着天亮,等着下一顿饭,等着不知道会不会来的明天。那时候他遇到了老鬼。现在他面前有一个比他更小、更弱、更无助的人,一个连自己村子名字都说不出来的小女孩。
“阿枣。”沈清辞说,“你愿意跟着我走吗?”
阿枣抬起头,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满是惊讶。她看着沈清辞,看了好一会儿,嘴唇动了动,声音轻得像蚊子叫。
“哥哥,你不会不要我吗?”
沈清辞的喉咙哽了一下。他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握住了阿枣脏兮兮的小手。她的手很小,很凉,像一块被遗忘在冬天的石头。他握紧了一些,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拍掉她身上的草屑和泥土。
“走吧。天快黑了,我们得找个地方过夜。”
阿枣用力点了点头,跟在他身后,小手紧紧地攥着他的手指,像攥着一根不会断的绳子。
四
接下来的日子,沈清辞走得慢了。
不是因为路不好走,是因为阿枣太小了,走不了快路。他以前一天能走五六十里,现在一天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阿枣的腿太短,步子太小,走一段就要歇一歇,歇完了再走,走完了再歇。她没有抱怨过,甚至没有喊过累,只是默默地跟着他走,小脸绷得紧紧的,像是在跟什么东西较劲。但沈清辞看得出来,她的脚磨破了,走路的姿势越来越别扭,有时候会不自觉地踮着脚尖走,想减轻脚后跟的疼痛。
他没有说破。他在下一个镇子上用最后几文钱买了两双草鞋,一双大的自己穿,一双小的给阿枣。阿枣接过草鞋的时候,眼睛红了,但没有哭出声。她把草鞋抱在怀里,像抱一件很贵重的东西,抱了很久才舍得穿上。穿上的时候她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低头看着脚上的草鞋,嘴角弯了一下,那是沈清辞第一次看见她笑。
他们白天赶路,晚上找个地方过夜。有时候是破庙,有时候是桥洞,有时候是好心人家的柴房。沈清辞把自己仅有的那件破棉袄给阿枣盖,自己裹着干草睡。阿枣一开始不肯要,说“哥哥你也会冷”,沈清辞说“我不冷,我皮厚”。阿枣将信将疑地裹上棉袄,缩成一团,很快就睡着了。沈清辞看着她的睡脸,月光下,那张小脸上的灰被夜风吹散了一些,露出底下的皮肤,白白的,嫩嫩的,像一个还没有被这个世界弄脏的瓷娃娃。
他想起了一年前。那时候他十四岁,比阿枣现在大了一倍还多,但那种蜷缩在黑暗里、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感觉,他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他遇到了老鬼。现在阿枣遇到了他。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的安排,但他知道一件事——他不会丢下她。就像老鬼没有丢下他一样。
阿枣是个懂事得让人心疼的孩子。她从来不主动要东西,给什么吃什么,不给就不吃。沈清辞分干粮的时候,总是把大的那份给她,她每次都会掰下一半塞回给他,说“哥哥你吃,我不饿”。沈清辞知道她在说谎,因为她的肚子经常咕咕叫,但她每次说谎的时候都面不改色,好像真的不饿一样。她还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捡柴火、找水源、在沈清辞累得不想动的时候给他捶背。她的手很小,力气也不大,但捶在背上一下一下的,像小鸡啄米,让沈清辞想起了母亲。母亲也给他捶过背,在他练功练得太累的时候,母亲会走进后院,让他坐下来,用那双柔软的手给他揉肩膀。那时候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现在他知道,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理所当然的。
他有时候会跟阿枣说话。不是那种大人哄小孩的话,而是跟她说一些真的、实在的、他自己心里在想的事。他说他有一个祖父,被坏人抓走了,他要去救他。他说他有一个师父,生病了,在庙里养伤,等他救出祖父就去看他。他说他以前有很多很多钱,住很大的房子,穿很漂亮的衣服,吃很好吃的东西,但现在都没有了。他说这些的时候,阿枣就坐在他旁边,双手抱着膝盖,歪着头听,像一只认真听主人说话的小狗。听完之后她会说一句“哥哥你一定会找到你祖父的”,或者“哥哥你师父一定会好起来的”。她的声音不大,但很笃定,像是她知道这些事一定会发生一样。
沈清辞不知道她哪里来的笃定。也许七岁的孩子就是这样,她们还没有被这个世界教会“不可能”这三个字怎么写。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他喜欢听她说。因为在她说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希望了。
五
那天傍晚,他们走到了一座小镇子外面。
镇子不大,但很热闹。远远地就能看见镇子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像是在办什么喜事。沈清辞本来不想进去,他想在镇子外面的土地庙里过一夜,第二天一早绕过去继续走。但阿枣拉了拉他的衣角,小声说了一句“哥哥,我饿”。沈清辞看了看包袱里最后一点干粮,又看了看阿枣瘦得能看见肋骨的小脸,咬了咬牙,带着她走进了镇子。
镇子的主街上挂满了红灯笼,家家户户门口都贴着红纸,空气里弥漫着鞭炮的硫磺味和酒肉的香气。沈清辞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今天是镇上首富赵员外的六十大寿,全镇都在庆祝。赵员外是做药材生意的,富甲一方,据说跟官府的关系也很好,连县太爷都要给他几分面子。沈清辞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只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然后赶紧离开。
他带着阿枣走到街尾的一家包子铺前,铺子还在营业,热气腾腾的蒸笼摞了七八层高。他摸了摸怀里最后几文钱,买了两个包子,一个给阿枣,一个留着自己明天吃。阿枣接过包子,没有立刻吃,而是捧在手心里,像捧着一件宝贝。她看了看包子,又看了看沈清辞,问了一句:“哥哥,你吃了吗?”
沈清辞笑了笑,“我吃过了。”
阿枣看着他,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有一种沈清辞说不清的东西。她没有再问,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吃包子。她吃得很慢,每一口都要嚼很久,好像在舍不得把包子吃完。
就在这时,街上忽然骚动起来。
几匹高头大马从街那头奔来,马上的人穿着锦袍,腰间挂着刀,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护卫。他们在包子铺前勒住马,为首的跳下马来,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阿枣身上。
沈清辞的心猛地一沉。
那人看着阿枣,眼睛亮了,像发现了什么宝贝。他转身朝身后的马车喊了一声:“老爷,找到了!就是这个小丫头!”
马车门帘掀开,一个穿着绸缎长袍的胖老头走下来。他的脸色蜡黄,眼窝深陷,嘴唇发紫,一看就是久病之人。但他的一双眼睛很亮,亮得不像一个病人,亮得像一只盯上猎物的秃鹫。他走到阿枣面前,蹲下来,伸出手摸了摸阿枣的脸。阿枣吓得往后缩了缩,躲到沈清辞身后。
胖老头站起来,看着沈清辞,脸上的笑容像一把折扇一样慢慢展开。
“你是这丫头的什么人?”
沈清辞的手已经按上了腰间的乌兹短剑。他的声音很平,平到听不出任何情绪。“她是我妹妹。”
“妹妹?”胖老头笑了一声,笑声像破风箱漏气,“你这当哥哥的,连顿饱饭都让妹妹吃不上,还好意思说是她妹妹?这样吧,我出五十两银子,把这丫头卖给我。她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比跟着你强一百倍。”
沈清辞的手握紧了剑柄。五十两银子。在这些人眼里,阿枣只值五十两银子。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涌上来的怒火压了下去。
“不卖。”
胖老头的笑容僵了一下。他的目光在沈清辞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像是在估算一件货物的价值。然后他挥了挥手,几个护卫围了上来。
“小子,我赵某人在这一带说话,还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胖老头的声音冷了下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五十两,卖不卖?”
“不卖。”
胖老头的脸色彻底变了。他朝护卫们使了个眼色,两个护卫上前,一把抓住沈清辞的手臂,把他按在地上。另一个护卫把阿枣从沈清辞身后拽了出来,阿枣吓得大哭,挣扎着喊“哥哥”“哥哥”。沈清辞被按在地上,脸贴着冰冷的石板,看着阿枣被塞进马车。他想挣扎,但挣不动。他没有内力,力气连一个普通的护卫都比不上。他只能看着马车的门帘落下,看着阿枣的小手从帘缝里伸出来,在空中抓了几下,然后被一只粗大的手拽了回去。
马车走了。护卫们松开沈清辞,骑上马,跟着马车走了。街上恢复了热闹,红灯笼还在亮,酒肉的香气还在飘,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沈清辞跪在地上,低着头,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压着,喘不上气。他的耳边反复回响着阿枣的声音——“哥哥”“哥哥”——那声音像针一样扎进他的心里,一根一根,扎得他浑身都在疼。
他站起来,跟上了那辆马车。
六
马车停在镇子东边的一座大宅门前。宅子很大,青砖黛瓦,门前立着两只石狮子,门楣上挂着一块金字匾额——“赵府”。沈清辞躲在街角的暗处,看着阿枣被从马车上抱下来,抱进了宅子里。门关上了,灯笼的光从门缝里漏出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细细的红线。
他没有立刻跟进去。他绕到赵府的侧面,找到一棵靠着围墙的大树,三两下爬了上去,骑在树杈上往院子里看。赵府很大,前院是宴客的地方,灯火通明,觥筹交错,隐隐约约能听见划拳和说笑的声音。后院暗一些,有几间亮着灯的屋子,不知道阿枣被带到了哪一间。
他在树上蹲了大约半个时辰,正准备换个地方,忽然看见前院的侧门开了,几个人走了出来。他们站在门廊下说话,灯笼的光照在他们脸上。沈清辞的目光从那些人脸上扫过,忽然停住了。
他看见了一张脸。
那张脸在灯笼的光里只出现了不到两息,那人就转身走进了院子深处。但沈清辞认出了他。不是因为他有多熟悉那张脸,而是因为他永远忘不了那张脸。那是在他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是在沈家大院的火光中、在破庙的噩梦里、在他每一次闭上眼睛时都会浮现的脸。
柳啸天的人。不是柳啸天本人,但沈清辞认得那身衣服,认得那块腰间的令牌,认得那种走路时微微昂着下巴的姿态。那是柳啸天身边的心腹,那晚在沈家大院里,他站在柳啸天身后,手里提着刀,刀上还滴着血。
沈清辞的心跳骤然加速。柳啸天的人在这里。在这个赵员外的寿宴上。他不知道赵员外和柳啸天是什么关系,不知道这个人只是来贺寿的还是专门来见赵员外的,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他今晚动手救阿枣,他不仅要面对赵府的护卫,还要面对柳啸天的人。那些人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不是赵府的护卫能比的。他连一个护卫都打不过,更别说对付那些人。
他骑在树杈上,夜风吹过来,凉飕飕的。他低头看着赵府院子里那些灯火,心里像有一壶水在烧,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烫得他浑身都在发紧。
他必须想清楚。
七
沈清辞从树上滑下来,蹲在赵府围墙外面的暗处,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想清楚。
他现在冲进去,会怎样?赵府的护卫至少有十几个,还不算那些藏在暗处的高手。柳啸天的人也在里面,至少一个,也许更多。他没有内力,只有一把短剑和一套半生不熟的浮云步。他连一个护卫都打不过,更别说对付柳啸天的人。他冲进去就是送死,没有任何悬念。
如果他死了,会怎样?祖父还在魏庸的府邸里,没有人去救他。沈家的冤案没有人去昭雪。父亲母亲的仇没有人去报。沈清鸿告诉他的那些秘密,会跟着他一起埋进土里。他这辈子就完了,彻头彻尾地完了。
阿枣呢?阿枣跟他非亲非故。他是在路边捡到她的,他连她的全名都不知道,不知道她姓什么,不知道她是哪个村的,不知道她爹是怎么死的、她娘改嫁到了哪里、那个老奶奶叫什么名字。他只知道她叫阿枣,红枣的枣,七岁,可能六岁,也可能八岁,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在乎她的死活。她不在了,天不会塌,地不会陷,太阳明天照样会从东边升起来。他的路不会因为少了她而变得更难走,他的目标不会因为少了她而变得遥不可及。她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不是他冷血,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定义的。一个没有家、没有钱、没有背景的七岁孤女,在这个世道里,就是无关紧要的。
不救她,他没有任何损失。救她,他必死无疑。
这是最理智的分析。每一个字都对。
但他想起了刚才在树上偷听到的那些话。那时候他刚爬上树,还没看见柳啸天的人,先听见了后院两个丫鬟的对话。她们从赵员外的卧房方向走过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夜里太安静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飘进了他的耳朵。
“听说老爷今晚又要……那个了?”
“嘘,小声点。上次那个小丫头,才撑了两天就没了。这次这个更小,不知道能撑几天。”
“造孽啊。老爷的心脏病越来越重了,大夫说再找不到合适的,怕是撑不过今年冬天了。”
“什么叫合适的?”
“就是那种——怎么说来着——生辰八字对得上,女孩,年纪越小越好。大夫说小孩子的血气足,换了心脏之后不容易排斥。老爷找了三年了,找了好几个,都不行。这个不知道行不行。”
沈清辞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换心脏。赵员外抓阿枣,不是要她做丫鬟,不是要她做养女,是要她的心脏。用一个小女孩的心脏,换他赵员外的一条命。他想起了赵员外的脸色——蜡黄,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那不是普通的病,那是心疾,是要命的。他找了三年的心脏,找到了好几个,都不行。他还在找,找到了阿枣。阿枣七岁还是八岁或是更小,女孩,生辰八字对不对他不知道,但赵员外的大夫说“这个不知道行不行”,说明阿枣至少符合了一些条件,至少值得一试。
沈清辞的指甲掐进了掌心里。
他想起了那个矿工。那个被砍了三刀才死的矿工,在临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人间值得”。他当时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人间值得,不是因为人间有多好,而是因为有人在人间。那个矿工在矿山里活了那么多年,被欺负、被看不起、被当牛马使唤,但他还是觉得人间值得。不是因为矿山值得,不是因为矿主值得,而是因为那些跟他一起挖煤的矿工值得。他们在他站出来的时候没有跑,在他被抓走的时候没有出卖他,在他死了之后还记住了他刻在地上的那四个字。
沈清辞想起了老鬼。老鬼在破庙门口看见他的时候,没有问他是谁,没有问他从哪里来,只是侧了侧身,让出了门口。如果老鬼那时候做了“最理智的选择”,他早就死了。老鬼救了他,不是因为救了他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人间值得”这四个字。他活着,就是老鬼的“值得”。现在阿枣是他的“值得”。他救阿枣,不是为了阿枣,是为了他自己——为了让他自己还能相信,他活着,是有意义的。
他想起了一个画面。那是他很小的时候,大概四五岁,母亲带他去赶庙会。庙会上人很多,他走丢了,一个人站在人群中,吓得哇哇大哭。他不知道哭了多久,忽然有人从后面抱住了他,是母亲。母亲把他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背说:“不怕不怕,娘在,娘不会丢下你的。”他那时候不懂什么叫“不会丢下”,现在他懂了。不会丢下,就是在所有人都觉得你无关紧要的时候,还有一个人觉得你值得。阿枣现在就是那个走丢的孩子。她站在一群陌生人中间,吓得浑身发抖,没有人会来救她。因为她在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亲人,没有任何人会来找她。除了他。
沈清辞站起来,把乌兹短剑从腰间抽出来,缠在上面的破布被他扯掉了。七颗宝石在月光下闪着幽冷的光,北斗七星的排列,像一把钥匙,指向他不知道的远方。他把短剑插回鞘里,别在腰间,深吸了一口气。
他走到赵府的后墙根下,那里有一扇小门,门上的铁锁生锈了。他用短剑的剑背砸了几下,锁纹丝不动。他又试了试用剑刃去割锁扣,乌兹钢的锋利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剑刃像切豆腐一样切进了铁锁扣,几下就把锁扣割断了。他推开小门,侧身钻了进去。
院子里很安静,没有人。他猫着腰,沿着墙根往后院走。浮云步让他几乎没有发出声音,每一步都轻得像猫,脚掌先触地,然后整个脚板慢慢落下去,不发出任何声响。他穿过后院的花园,绕过一座假山,来到了一排亮着灯的屋子前。他不知道阿枣在哪一间,但他听见了哭声。
很轻,很细,像小猫叫。
是从最里面那间屋子传出来的。
沈清辞朝着那个方向走去。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到像是在擂鼓,但他的脚步很稳,稳到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知道自己可能活不过今晚,知道赵府的护卫和柳啸天的人随时会出现,知道他的浮云步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撑不了多久。但他没有停。
他走到那间屋子的门前,抬起手,推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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