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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落小说 > 神医弃女 > 6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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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12章 鬼门十三针,第四针

    身为雇佣兵联盟盟主的女儿,宋净云自幼就以聪慧著称,这样的局面,自然难不倒她,她恬然一笑。全文字阅读

    “几位,净云有个建议,既然两边的意见不合。不如就让由帝煞中存在两位争议的成员,和血饮各选出一人,出来比试一下,若是能赢,就证明两位的实力没有问题,这个高级任务,就由两边一起接受。不知道在下的意见如何”

    刀戈对自己未婚妻的建议,自然不会反对。

    至于阎九,则是翻了个结结实实的大白眼,不冷不淡道。

    “你爹是盟主,你放个屁那都是香的,你说是就是吧。”

    宋净云被阎九这么一说,有些讪讪然,刀戈却是瞪了眼阎九,这人怎么嘴那么欠。

    宋净云看着端庄大方,所给的建议似乎也很为两只雇佣兵队考虑,可在阎九听来,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就是“虚伪”。

    什么公平比试

    至于原因,阎九自己就是宋净云那样的人,脑子的回路都差不多,只是比起宋净云那样的小丫头片子,阎九的城府要高深很多。

    叶凌月和蓝彩儿都只是丹境,对方的阵列中,最差的一个洪玉郎,修为也在大元丹境,其他几个,都是轮回高手,这样的比试,简直就是以强欺弱。s3();

    “这场比试,我来吧。”论起实力,叶凌月原本就比蓝彩儿高,她真正的实力,其实已经达到了轮回境。

    叶凌月也留意到,刀戈和宋净云在场的情况下,蓝彩儿的状态不大好。

    蓝彩儿感激地看了眼叶凌月。

    虽然不待见叶凌月,可刀戈也不想占了对方的便宜。

    “血饮”那边,在挑选人出赛时,刀戈看了眼洪玉郎,再看了看薄情,按理说,对方派了个丹境,而且还是个女的,刀戈是想让洪玉郎上阵的,可是想到这阵子,薄情和洪玉郎走得近,要是洪玉郎出了什么事,薄情只怕要不高兴了。

    刀戈最终选定了夏晴出赛,夏晴是名轮回一道的武者,也是所有人中,除了洪玉郎外,“血饮”中实力最弱的。

    “为了避免伤到无辜,这一次比试,谁能先夺下对方手里的武器,就算是赢了。”宋净云当做裁判,走到了两女中间。

    当叶凌月走出来时,薄情和洪玉郎都多看了叶凌月几眼。

    薄情看,是因为第一次看到这个叫做“黑月”的就觉得她的五官和鸿十三很像。

    至于洪玉郎,则是觉得,这个丑丫头和自己的仇人叶凌月有些相似。

    “丑八怪,看我今日不把你打趴下。”夏晴傲慢地说道,只听得她运起了元力来,原本青葱似的玉指上,涂抹精致的指甲,化成了一片金光,指尖长长了数寸,犹如两副鬼爪。

    原来夏晴在突破轮回劫时,渡的是轮回之金劫,她指甲凝聚了金之力后,就化为了鬼爪,她的成名武学,也是一种叫做冥风鬼爪的六流武学。

    而且那两副鬼爪上,金中带着青气,分明就是淬了毒。

    再看叶凌月,她没有取出任何武器。

    看样子,竟是要靠一双肉掌,直接对敌了。

    “帝煞”这一边,巫重和蓝彩儿都是一脸的常色,倒是平日最嘴欠的阎九满脸的谨慎。

    蓝彩儿是看过叶凌月对阵洪明月的,连洪明月那样的天才,叶凌月都可以一招打败,更不用说夏晴这样的角色了。

    只是这一次,蓝彩儿倒是猜错了。

    夏晴论天赋,也许比不上洪明月,但是和身为总宗门弟子的洪明月不同,夏晴是一名女雇佣兵。

    她一出手,就是杀招,加之她料定了那个叫做“黑月”的,是个新手,对战经验必定极少。

    只听得十道金芒闪过,夏晴犹如闪电般,暴掠而出,十指朝着叶凌月的胸口抓取,下手时,更是有恃无恐。

    这个长得乌漆麻黑的丑女,倒是长了一副好身材。

    夏晴贴身袭来,叶凌月眼神一凛,这种程度的攻击,若是她能使用精神力的话,根本就无需避让,但眼下她“只是”个武者。

    见叶凌月不避闪,夏晴眼中,闪过一丝喜色,眼看她的爪已经要撕裂叶凌月的胸膛。

    哪知这时,叶凌月的身形微微一晃,只是挪动了数寸的距离,叶凌月就完美地避开了夏晴的致命一击。

    看到了那一闪时,包括巫重、阎九乃至薄情、刀戈等人,都是一惊。

    他们都是行家中的行家,都已经发现了,叶凌月这一闪,看似平平无常,可是却堪称精妙。

    只有老雇佣兵,才能拥有那样的身手,一个新手,又是怎么会拥有如此诡异的身法的

    没有人知道,叶凌月这一躲,却是建立在了无数次受伤的基础上的。

    在突破天地劫第一重时,叶凌月多次被煞魂攻击受伤,斩杀了近万煞魂后,她才拥有了今日这样的身法。

    眼看叶凌月避开了自己的一爪,夏晴目露骇色,但那份震惊只持续了极端的时间,她旋即杀了个回马枪,爪影重重,再次袭向了叶凌月的咽喉。

    就在这是,叶凌月那双一直垂于身侧的手终于动了。

    她指尖一翻,只有眼睛极厉的人,才能看清楚,叶凌月的指间,原来藏着几根针,那几根针,极细。

    叶凌月的身子,滑开了个诡异的弧度。

    鬼魅般,出现在了夏晴背后的死角处,只听得她“噗”的一声,十指连动。

    夏晴只觉得身上数个部位一麻,就好像,有什么小虫子,在她的身上,蛰了一口。

    这时候,她的耳边,传了个轻若蚊咬的声音。

    “恭喜你,成了我鬼门十三针第四针的第一个体验者。”

    还未回味过来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夏晴忽觉得体内的元力,发生了异动。

    丹田里的凝聚的元力,瞬间失控了,大量的元力,如同燎原火一样,根本没法子控制。

    无法控制体内的元力的夏晴花容失色,这时,叶凌月冷笑了一声,只听得她拔出了腿上的星涎匕,手起刀洛,只听得铿铿几声,夏晴用金之力凝结而成的十个长指甲,被叶凌月一斩之下,悉数砍断了。

    第六13章 炼器世家,龙氏

    “住手”

    夏家两姐妹大惊失色,冲上前去,扶住了小妹夏晴,夏晴早已是花容失色。全文字阅读

    “你手上藏了针,暗算我妹妹”

    夏家两姐妹的眼力,可没有两边的正副队长们好,她们只知道,小妹夏晴原本占尽了上风,也不知丑女黑月用了什么阴损的招式,让妹妹一下子发挥失常。

    “好笑了,就准她在爪上淬毒,就不许我用针了,难道针就不是武器了,再说了,我只是砍断了她的指甲,她的手指不还是好好的嘛,输不起,就不要出来混。”叶凌月见了夏晴的模样,心中暗喜。

    她苦练多时的鬼门十三针的第四针,终于成了。

    燎原火,能够让人体内的元力短时间内失控,无法正常运力,整个过程,可持续十个呼吸。

    可别小看这十个呼吸的时长,它足以让叶凌月在对阵修为近似的对手时,稳操胜券了。

    夏家两姐妹再一看夏晴的手,果然,她只是指甲被黑月给斩断了,刚好没伤到骨肉,不差分毫。

    过了片刻,夏晴体内的元力总算是恢复了原状,她的脸上还是一脸的心有余悸,看向了叶凌月时,从最初的不屑,变成了恐惧。

    见“黑月”获胜了,薄情和洪玉郎的脸上,满是失望。

    那不是十三,十三是一名方士,这名女子虽然身手诡异,但绝对不是方士。

    那不是叶凌月,叶凌月使用的是佛宗和叶家的家传武学。

    “黑月姑娘当真是深藏不露,这场比试,帝煞赢了。”见叶凌月获胜,宋净云眸底有些不悦,可面上,依旧挂着和善的笑容,没来由的,她讨厌这两个叫做黑月和蓝蓝的女雇佣兵。

    “好厉害”正说着,只听到一阵啪啪的拍掌声,一团白影作势就要扑到叶凌月的身上。

    还未靠近,原本站在了原地的巫重倏的一闪,将那团白影抓了个正着。

    “哎哎,你这人干什么呢,干嘛抓着本小爷。”

    只见一个六七岁大小,穿金戴银,长得粉嫩嫩的小正太,被巫重拎着衣领,悬在了半空中。

    “你放手,你在不放手小爷我就清了抓住自己的巫重的容貌,看到了他脸上如同蜈蚣一样的疤痕,凶恶的眼神,小正太嘴巴一扁,大哭了起来。“黄爷爷,救命啊,有人口贩子拐带可爱的小孩了”

    小正太自小就被家里人教育,那些长得凶神恶煞,见到小孩子就抓的,就是人口贩子

    众人顿时无语。

    巫重的太阳穴处,突突一阵猛跳,恨不得把这个不知打哪里冒出来的小屁孩丢远一点。

    “包包少爷,不要怕,这些不是坏人,他们都是老奴给你找的城里最厉害的雇佣兵”一个刘旬开外的老奴,急匆匆跑了进来。

    众人愈发无语,他们此时都意识到了,眼前这一老一小,正是这一次同时雇佣了“帝煞”和“血饮”的大金主。

    好不容易,小李才从巫重的手里,解救下了那位叫做包包的小少爷。

    “帝队长,刀队长,这两位,是从苍国来的顾客,这位小少爷是苍国龙氏的这一脉的嫡孙,叫做龙包包,这位老人家是龙少爷的管家黄老先生。”小李介绍着。

    啥

    叶凌月和蓝彩儿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位小正太。

    小不点的名字叫做龙包

    小笼包

    “噗。”叶凌月和蓝彩儿很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

    “喂喂喂,你们俩笑什么。”小正太小脸憋得通红,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和叶凌月和蓝彩儿不同,其他人都没有笑,相反,在知道了小正太的身份后,叶凌月发现,就连一向没什么表情的帝队长,看向小正太的眼神都有些不同了。

    “你们不会是不知道苍国龙氏吧”小李有些着急,冲着叶凌月两人死命眨眼。

    叶凌月和蓝彩儿还真是不知道,叶凌月倒是听说过苍国,那是一个在青州大陆最东侧的小国家,大小只有西夏平原左右。

    “啧啧,你们俩以后出去不要说是帝煞的成员,苍国龙氏没听说过,那天下第一锻总听说过吧。苍国龙氏的好几任家族,都是天下闻名的方尊,夺取过好几次天下第一锻的魁首。”阎九翻了个无力的白眼。

    别人是不知道叶凌月的身份,可阎九可是知道叶凌月的身份的,作为一名方士,不知道苍国龙氏,那就好比北青人不知道丹宫陈鸿儒一样,无知啊无知。

    天下第一锻s3();

    叶凌月听到了这个名字身,心跳不由加快了几分。

    “不知者不罪,这位姑娘应该是名武者吧,不知道也不奇怪。”黄管家倒是没见怪。

    “可是黄爷爷,她有把很厉害的星涎匕哎,比我们家炼器阁了的那把,成色还要好很多。”到了这里,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就盯着叶凌月的腿腿上的匕首,直流口水。

    要不是顾忌着那个长得一脸“人贩子”样的什么队在一旁虎视眈眈着,他准保跑过去抱住叶凌月的腿不放。

    “星涎匕怎么了很厉害嘛”夏家三姐妹瞅了瞅叶凌月,有些不屑。

    叶凌月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位小笼包少爷方才飞扑而来,是因为看中了她的星涎啊。

    她的星涎,炼制时,也的确是费了她不少气力的。

    除了最初用龙涎铁、之后又炼了两次,分别加入了陨铁和涅??铁。

    只是没想到这位年纪不过几岁的包包少爷,居然一眼就看了出来。

    “你们闭嘴好伐。我爷说了,人丑不要紧,人蠢就没药治了。那是星涎匕啊星涎匕,凡是炼器师都知道,炼制一把纯粹的龙涎铁或者是陨铁匕很难,炼制一把合金铁匕更难,更何况还是三合一的匕首。”小笼包少爷一脸鄙夷,呛得姐妹三人说不出话来了,可奈何对方是大金主,又是苍国龙氏的人,她们也不敢发作。

    居然有人说她们仨丑,真正丑的是黑月和蓝蓝好伐。

    第六14章 天下第一锻

    听龙包包这么一说,黄管家不由多看了叶凌月几眼,面上也恭敬了许多。最新章节阅读

    小少爷是龙氏一族五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他年龄虽小,可眼力很准。

    他都对叶凌月的匕首赞不绝口,那叶凌月的匕首绝对是非同小可。

    一名区区的新人雇佣兵,又哪来的这么好的匕首

    “这位姑娘,你这把匕首是从何而来的”

    “我从地摊花了十两银买回来的,听说是个落魄的铁匠打制的,我看它用着锋利,就经常用来切菜切肉哦,顺便偶尔修修指甲。”叶凌月脸都不红一下,顺溜地答道,说罢,她还瞟了眼夏晴,后者下意识地手指一抖。

    可不是嘛,她刚才还一刀斩了夏梦的十个手指甲嘛。

    听说她这么糟蹋星涎匕,龙包包少爷的小脸上,粉嘟嘟的脸颊抖了抖。

    “你你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星涎,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叶凌月是看出来了,这位龙少爷就是个炼器小疯子,看到了罕见的灵器都巴不得花痴一番来。

    这还只是让他看到了一把星涎,他就成了那副样子,这要是让她发现了自己的星涎匕可以一分为十八之后,小家伙不知道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来。

    突破了鬼门十三针后,叶凌月已经能同时幻化出十八把匕首来了。

    “咳咳,小少爷,我们还是言归正传,讨论这一次的任务吧。”黄管家见叶凌月回答自如,也不像是在撒谎,就消了疑心。“诸位,这一次,黄某邀请大伙前来,是想委托大伙,帮忙护送小少爷前去报名天下第一锻。”

    从黄管家口中,众人才知道,天下第一锻即将开始。

    除了那些隐世的宗门,大陆上凡是排的上号的方士还有炼器世家,都会前去参加。

    “不是吧,这小不点也能报名,他能炼器”蓝彩儿小嘴张的大大的,足足能吞下一个鸡蛋。

    这是虐待幼童好伐,这小家伙,胖胳膊胖腿的,能拎得动炼器用的器具

    “天下第一锻报名,无需提供年龄,甚至也不需要真实姓名,只需要提供一件参赛的灵器即可参加预赛,预赛之后,才能参加最后的终选选赛。”黄管家也没有怪罪蓝彩儿。

    叶凌月心中一动,只需要递交一样灵器即可参加预赛当年太祖叶无名也是在顺利通过了预赛后,在最终的终选赛中,炼制天阶灵器九龙吟失利,才错过了天下第一锻,也许,她可以弥补这次遗憾。

    只可惜,她手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灵器,星涎匕看似不错,但真要去参加天下第一锻,只怕还不够。

    要想去报名天下第一锻,就需要穿过紫竹岭,但这阵子,因为乾坤紫金竹的出现,紫竹岭一带,山匪强盗众多,还有些凶残的猛兽。

    龙包包和黄管家,一小一老,想要安全通过,很有难度。

    黄管家也是为此,才找上了雇佣兵联盟。

    尽管没有明说,可在场的都是精明人,他们都很明白,作为大陆闻名的炼器世家,龙包包身上必定携带着很贵重的灵器,来参加这一次的天下第一锻。

    其珍贵程度,很可能是天阶灵器。

    这么一说,众人也算是明白了,为何龙氏一族,要兴师动众,请两只一流的雇佣兵小队保护了。

    依黄管家的意思是,两队雇佣兵,一队负责贴身保护龙包包,另外一队负责侦查和扫清前方的障碍,务必不能惊吓了小少爷。

    “老丈,你大可以放心,由我们血饮贴身保护龙小少爷,一定能平安无事地通过紫竹岭。”刀戈连忙说道。“至于侦查和扫除障碍的任务,就交给帝煞了。”

    “凭什么我们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阎九不满了。

    说的好听点,那是侦查,说得难听点,那就是当肉盾。

    “呵,那你是觉得,你们组里的几个人能哄好龙小少爷”刀戈讥讽着。

    阎九瞅了瞅巫重,再看了看叶凌月和蓝彩儿,一个个都不像是能哄劝小孩的主啊。

    没法子,阎九只能答应了,负责侦查和看守。

    委托任务一确定,叶凌月和蓝彩儿就被阎九叫了过去。

    “我和队长负责在后面,你们俩负责在前面侦查。”

    阎九这么安排,也是有些学问的,若是他走在前头,太过醒目了,那些山贼土匪,必定不会出现。

    这阵子,叶凌月和蓝彩儿出了不少任务,对地势倒是熟悉了许多。

    既是确定了任务分配,在城中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一早,“帝煞”和“血饮”就护送着龙包包,一起出了雇佣兵城。

    一离开雇佣兵城,那就是穷山恶水了,为了掩人耳目,一行人决定,采用步行,至于龙包包,则是由“血饮”的几名男雇佣兵轮流背着前进。

    为了轻装上阵,众人都只带了一日的干粮和淡水。

    叶凌月和蓝彩儿商量了一番后,决定两人轮流侦查,第一天,就由叶凌月先去侦查。

    “你就打算这样去侦查”

    叶凌月还未出发,“帝”就不冷不热丢来了一句。

    叶凌月看看自己的模样,不这样侦查,那要怎样侦查。

    “见过蠢的,没见过这么蠢的。”“帝”从自己的怀里,摸出了一个银色的小铃铛,一把抓过了小吱哟,不顾小家伙的挣扎,把小铃铛挂在了小吱哟的脖子上。

    这么一来,小吱哟看上去就更像是一头狗了。

    小吱哟欲哭无泪,还想要把铃铛摘掉,可是一接触到“帝”的眼神,那小爪子就不敢动弹了。

    太可怕了有么有,这个叫做“帝”的男人,怎么和那个谁一样,都那么坏

    “嘿嘿,小黑子,你别误会,咱们老大也是为了你好。我们这一次要深入紫竹岭,那一带,可怕的不仅仅是人,还有无形的杀手,瘴气。挂上这个银铃铛,一遇到毒气,铃铛就会变色,我们就离开改变方向。”阎九好心地解释着。

    叶凌月一听,很是尴尬,但同时也发现了,“帝”队长虽然长着一副杀人脸,可事实上,还是挺细心的,这让叶凌月对他稍微多了一丁点的好感。

    第六15章 欢喜冤家

    得了帝的提醒后,叶凌月和蓝彩儿都警觉了起来,早前两人都以为,经过了十几天,两人已经算是脱离新手期了,可是与“帝”、“煞”一比,两人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她们依旧是初出茅庐的小新人。

    只可怜了小吱哟,一听到会遇到瘴气,吓得小身板直打哆嗦,只能是硬着头皮往前冲。

    好在一整天下来,那枚小铃铛都没有变色。

    到了傍晚前后,两方人马驻扎营地。

    虽说一起合作了,但是“帝煞”和“血饮”的人,还是互看不顺眼。

    就连扎营都扎在了东西两侧。

    到了晚饭前后,就各自分头去寻找干柴和食物去了。

    只可惜,荒山野林的,也找不到什么好的食材,“血饮”的一帮人只能啃起了干粮了。

    “帝队长,你要不要吃我的干粮,是城里买来的野猪肉干,味道还算不错。”夏家三姐妹中的大姐夏梦,掏出了一个油纸包,眼底含春,走到了“帝”的旁边。

    “帝煞”那一边,叶凌月屁股还没坐热,就被副队长给踢出去找食物去了,至于蓝彩儿也没好多少,正苦手地在扎营。

    阎九则是去找干柴火去了,只有“帝”一个人抱着臂,坐在了营帐旁。

    “我不习惯吃别人的食物。”意料之中的,冷冰冰的回答。

    夏梦僵着手,手中的油纸包悻悻然地收了回去,“帝”个性很冷淡,除了副队长“煞”稍微和气一点,对那个黑月和蓝蓝,也没多热情,想到了这里,夏梦稍微款了些心,暗想着当初“帝”选中黑月,十之,也是因为她的医术。

    没多久,阎九都回来了,可叶凌月却迟迟未归。

    直到这边的营火都升起来了,那小黑妞还是不见踪影。

    “我说,小黑子别被狼叼了吧”阎九稍稍有些小担心。s3();

    你才被狼叼走了,全家都被狼叼走了,我家二妹是什么狼都能叼走的嘛。

    蓝彩儿听着恼火,手下拨动着篝火的动作大了些,一颗大大的火星,跳上了阎九的衣服,瞬间将他那件做工上乘的衣服,烧成了个大洞。

    “小蓝子,你要死是不是,把本大爷的衣服烧坏了,你赔得起嘛,这次任务,分给你的积分,一半归我。”阎九跳脚着。

    “你是不是男人啊,衣服破了个洞就哇哇叫不就是个洞嘛,本姑娘给你补还不成嘛”蓝彩儿也恼了,这个死男人,把最苦最累的活都给自己和二妹干了,自己叼着根牙签在一旁,她看着就满肚子的火。

    类似的吵架,自打蓝彩儿遇上了阎九后,就没停止过。

    到了最后,还是阎九把衣服脱了下来,丢给了蓝彩儿。

    蓝彩儿那张长了胎记的小脸,狠狠地瞅了下,怒气冲冲地找出了针线包,缝起了衣服来。

    “哎哎,这线的颜色不对,本少的衣服是白色的,你弄个黑线缝像什么样。”

    “哎哎,我说你是不是女人啊,这手工这么差,将来谁敢娶你,看你缝的真口,比老大脸上的疤还粗。”

    “闭嘴,你信不信我用针把你的嘴巴缝上”

    阎九和蓝彩儿的声音,就跟鸟叫声一样,在整个营地里,盘旋来盘旋去。

    “血饮”的营地里,刀戈将手中的包子烤了烤,体贴地拿给了宋净云。

    听到了那一边,阎九和蓝彩儿的对骂声时,落到了他的耳边。

    他下意识地看了过去。

    因为恼怒,蓝彩儿狠狠地扎着手中阎九的衣服,一张小脸上异常生动。

    可笑至极,蓝彩儿哪里会针线活。

    她是武将之女,动刀动枪远过于针线活。

    几年过去了,她还是老样子。

    刀戈看到蓝彩儿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来。

    和几年前相比,她已经从一个少女,彻底蜕变成了一个女子,说话依旧是咄咄逼人,明艳的容貌,哪怕是那块胎记,也没让她失色太多。

    她伪装成这副模样,到雇佣兵城来做什么

    是因为知道,他也在雇佣兵城,还是刀戈认识的蓝彩儿,一直是主动热情的。

    在他混入军营的那阵子里,她就喜欢追着他跑,哪怕军营里的兵士们都笑话她,她依旧不掩饰,自己对他的爱慕。

    那样主动的女人,是刀戈最反感的。

    他喜欢的女人,是像宋净云那样,安静睿智,如同白莲般的女子,而蓝彩儿,是另一个极端,如果宋净云是白莲,那蓝彩儿就是一枝带刺的野蔷薇。

    她,注定不适合他。

    他以为,几年前,在他差点害死了她们父女俩后,她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

    可是,她居然又出现了。

    虽然,她换了一副面孔,可她看到自己时,那副神情,刀戈看得一清二楚。

    她,还在乎他。

    想到了这里时,刀戈没有意识到,他心底涌起了一种喜悦感,可那喜悦感,太淡了,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那又如何,他不喜欢她,无论几年都是如此。

    “刀大哥,我吃不下了。”宋净云吃了一半的,将余下的一半,塞到了他的手中,也同时将刀戈从回忆中,

    若是蓝彩儿的话,只怕会把一个都吃光,还缠着他撒娇,让他热第二个吧。

    刀戈冷笑,心中更加肯定,宋净云是最适合他的那个人。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啊我爷说了,谈恋爱时,连人都喜欢床头打架床尾和的。”

    就在蓝彩儿和阎九互看不顺眼时,一个突兀的小声音,打断了阎九和蓝彩儿。

    龙包包小少爷,正一副小大人模样,蹲在了一旁,瞅着他俩。

    蓝彩儿和阎九的嘴角很是默契地打了个哆嗦。

    “死些什么”

    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看吧,我就说你们在谈恋爱,都说了谈恋爱久了,吃东西和说话都会一样一样的。”

    龙包包小少爷继续充当“恋爱专家。”

    刀戈的眼神微微一暗,握在手中的干粮,不知何时,已经被捏成了渣滓。

    “咦,帝那家伙去哪里了。”被龙包包这么一说,一向脸皮很厚的阎九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四下瞅了瞅,发现巫重竟然不见了。

    第六1六章 流鼻血了

    尽管知道,以叶凌月的实力,绝不会有什么事。全文字阅读

    可是巫重还是管不住脚,在蓝彩儿和阎九吵得起劲时,开溜了。

    空气中,还有那小女人淡淡的香气。

    没花多少功夫,巫重就找到了叶凌月。

    原来,她正哼着歌,在一个水潭旁洗果子,脚边不远处,还有个简易的鱼篓。

    各色的新鲜水果,外带十几条活鱼,看上去,叶凌月是大丰收了。

    巫重挑眉,他分明记得,“血饮”的人出去了半天,都只找到了几个青涩不能吃的果子和一些腥味很重的灵兽肉,怎么他的小女人,就找到了这么多吃的。

    巫重自然不知道,叶凌月是顺便去了鸿蒙天,从里面把吃的搬了出来。

    许是当了十几年受虐待的傻女,一清醒就获得了鸿蒙天那样的洞天福地,叶凌月如今的口味,可是很刁的。

    雇佣兵城里带出来的那些干粮,她吃的都想吐了,尤其是白天里她当侦查兵,耗费了大量的体力,她可不想再虐待了自己的小身子板。

    不过为了避免被人怀疑,她刻意慢悠悠地不回去。

    洗干净了果子后,叶凌月看着清澈的水,再看看自己身上粘搭搭的。

    这一日,她都忙着侦查,虽然有小吱哟在前面放哨,可难免还是弄得一身的泥泞。

    叶凌月见四下无人,迅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跳进了水潭里。

    她没有留意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个人的呼吸一下子乱了。

    少女发育的很是良好的身形,出现在他的面前,尽管只是个背影,可是过去十几日里,和他同床共枕了多日的那个背影,直接让他联想起了,她纤细的腰和美好的曲线。

    巫重觉得自己的鼻子有些发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流了出来。

    该死巫重捂住了鼻子,他居然因为那女人的背影流鼻血了。

    狼狈地扬起了头,巫重眼角的余光,发现了在水潭边的小吱哟,那小家伙正抱着一颗颜色鲜艳的果子,吧唧吧唧啃得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没有半分避讳地盯着水潭里,人鱼一样游动的少女。

    巫重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指尖一弹,小吱哟还没反应过来,扑通一声,抱着果子,跌进了水潭里。

    听到了声响后,叶凌月急忙回身,刚好就看到了小吱哟沉潭的模样,她手忙脚乱将小吱哟捞了起来,发现小家伙是被人打中了昏睡穴。

    叶凌月戒备了起来,四下看了看,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穿好了衣服后,叶凌月收起了果子,提着鱼篓,准备回营地。

    前方,有说话的声音。

    叶凌月放眼望去。

    夕阳余晖下的树林里,有两个人影。

    其中一个,眉目俊俏,站在那里,就如古画里走出来的仕女额,不对是帅哥。

    即便是见了薄情很多次,看叶凌月还是习惯性将他看成女人。

    没法子,长成薄情那样子,不当女人也是可惜了。

    叶凌月认识的人中,也就只有凤莘可以和薄情媲美,不过叶凌月从来不会把凤莘看成女人,这恐怕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吧。

    至于另外一个人嘛,是叶凌月不待见的,正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洪玉郎。

    叶凌月也很奇怪,薄情早前在太乙秘境时,分明就没把洪玉郎当回事,怎么这一次,薄情和洪玉郎看上去很是亲近。

    听说,洪玉郎还得了薄情的一件地阶的灵器。

    早前洪玉郎还特意在叶凌月面前炫耀过,只可惜,叶凌月身后背着的那把丑弓,可是天阶的兵器,她压根就没把洪玉郎的那地阶段

    的灵器看在眼里好伐。

    只是这两个大男人,好好的营地不呆,到这里干什么

    有了夏侯宏那个龙阳癖大变态在前,叶凌月这会儿,一看到两男男走得太亲近,就会忍不住,往“坏处”想。

    叶凌月狐疑着,又不好走出去,只能是躲在一旁听墙角。

    “你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不是已经说过了,那件地阶灵器,就算是这些日子,我给你的报酬。”薄情那一对微扬的眸里,冰冷冷的。

    “薄情,我喜欢你。我不要什么地阶灵器,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洪玉郎焦急着,快步走上前去,想要拥住薄情。

    他在太乙秘境时,就喜欢薄情了,只是那时候,他以为薄情是女子。

    直到来到雇佣兵城,再遇到他,洪玉郎才知道,薄情居然是个男人。

    洪玉郎和夏侯宏交好时,或多或少,也受了他的一些影响,两人更甚至,有过一些亲密的行为,但洪玉郎一直以为,自己还是喜欢女人的,自己和夏侯宏发生关系,仅仅是因为要讨好夏侯宏。s3();

    可是,在他再遇薄情时,所有的事都不同了。

    他喜欢薄情,无论他是男是女,都喜欢。

    他以为,薄情也是喜欢他的。

    否则,他怎么会让自己加入“血饮”,他这几日,又为什么那么关照他。

    可这一切,在今日一早,全都破碎了。

    薄情告诉他,他不喜欢他,他之所以这些日子和他亲近,是因为他和鸿十三有些神似。

    自从被从九号阎城带回来后,薄情也反思过,自己是不是喜欢男人,否则这么多女雇佣兵和魔门里的美女,对他投怀送抱,他为什么都会无动于衷。

    可好不容易,他发现自己对女人还是有一点点感觉时,他却惊悚地发现,自己居然是对那个长得黑不溜秋的“帝煞”的黑月有兴趣。

    意识到自己怪异的喜好后,薄情很是苦恼,他苦思冥想之后,判定自己一定是太想十三了,所以才会对鸿十三有点点相似的丑女产生兴趣。

    而这个时候,洪玉郎找上了门来,说是喜欢自己,而他的容貌,和鸿十三,竟然有那么一点点小相似。

    薄情于是当机立断,决定试试和洪玉郎相处。

    可经过了十几天的努力,薄情惊喜地发现,自己可以“帝煞”的那个小黑妞给忘记时,今日一早,他又遇上了小黑妞,他崩溃地发现,只要小黑妞在,他的视线就不自觉围着她转。

    他压根不喜欢洪玉郎,既是如此,薄情就直接拒绝了洪玉郎,还难得良心发现,给了他一件地级灵器当“分手费”,这才有了傍晚发生的这一幕。

    第六17章 叶某某,你是拐带小孩的狼外婆

    薄情从来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当他判定了洪玉郎对自己没有任何吸引力时,洪玉郎在他的眼中,就已经是一件垃圾。

    听着洪玉郎喋喋不休的示好,薄情蹙起了眉来。

    “我喜欢的是鸿十三,早前我觉得你和他有一点相似,这会儿看来,我完全错了。”

    “鸿十三你喜欢的是鸿十三,不可以,你怎么能喜欢那个小贱人”洪玉郎白净的脸上,浮起了一片恼红色。

    他一直知道,薄情心中还有一个人,而自己只是那个人的替代品。

    但是他从不知道,那个人竟然是鸿十三。

    不对,应该说是叶凌月才对。

    薄情并不知道,鸿十三就是叶凌月。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薄情知道叶凌月就是鸿十三。

    洪玉郎的心中,又惊又恐。

    为什么又是叶凌月那个小贱人,她有什么好,她毁了洪府,害死了他的爹娘,让他侯府的少爷,成了一个靠劳力谋生的雇佣兵。

    叶凌月,毁了他的一切。

    薄情目光陡然变了,他一抬手,掐住了洪玉郎的脖子,阴森森地说道。

    “谁准你骂十三的,骂了他,你就要付出代价。”

    不待洪玉郎反应过来,他觉得脸上一冷,随即有热滚滚的东西,从他的脸上喷了出去。

    一阵惨呼声,洪玉郎被狠狠摔在了地上,他的左右脸颊上,多了两个交叉刀口。

    如出一撤,形如“十字”的两道刀口,寸许深,皮开肉绽,刀口上,还涂抹了腐蚀性的毒,薄情竟是直接毁了洪玉郎的容。

    洪玉郎绝望了。

    薄情早前看中他,是因为他和叶凌月有几分相似,可如今,最后一丝机会也没了。

    灌木丛后,叶凌月看的一惊。

    薄情在她面前,一直是嬉皮笑脸,谁又能料到,他会因为一句话而翻脸。

    魔门的人,的确个个心狠手辣,薄情如此,刀戈也是如此。

    那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他方才说,他喜欢她

    叶凌月没有半分欣喜感,她严重意识到,自己绝对不能让薄情发现了她的真实身份。

    一直等了半个时辰,薄情和洪玉郎才都离开了,地面上,还留着洪玉郎的血迹,叶凌月揉了揉蹲的发麻的腿,这才磨蹭蹭地回到了营地。

    天已经蒙蒙暗了,营地里,已经升起了篝火。

    还未走近,叶凌月就听到了阎九和蓝彩儿热闹的吵架声。

    叶凌月的嘴角不禁扬了起来,最近姐姐每次和煞副队长吵架,都会吵得鸡飞狗跳,可是也是因为吵架,蓝彩儿早前因为遇到刀戈和宋净云,低落了几分的情绪,看上去恢复了不少。

    这也许是件好事。

    叶凌月决定,有机会要打听下,煞副队长的来历,虽然副队长的嘴欠,还老喜欢差使她们,但不得不说,在外人面前,那厮还是很护着她们的。

    走到营地旁时,叶凌月看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矗在那里,黑乎乎的一坨,仔细一看,却是队长“帝”。

    看他的架势,不会是在担心她,等她回来吧

    叶凌月狐疑着,看了眼历来冷冰冰的队长,注意到,他的衣服上,有几滴血迹。

    “哎,我说小黑子啊,生个孩子都没你那么久,你是想饿死我们几个是吧。”见叶凌月回来了,阎九立刻转移了注意力,凑了过来。

    看到叶凌月满载而归时,阎九那张优雅的脸上,嘴巴张的老大老大。

    “小黑子,你太神了,这么多吃的”

    “血饮”的人,也是一脸的吃惊,他们可是把方圆十里都找遍了,什么都没找到,这小丑女是从哪里找到那么多好吃的

    有了鸿蒙天里的灵果和鱼,“帝煞”几人很快就吃上了香气喷喷的烤鱼和甜美可口的灵果。

    如果不是因为避讳,叶凌月真想将鸿蒙天里埋着的几坛子新酿的朱果酒挖出来试试。

    这一边,吃得满嘴都是油,那一边,“血饮”的人,只能是干吞着口水。

    叶凌月正吃得起劲,忽然听到“咕咕”的叫声。

    龙包包正盯着叶凌月手中的烤鱼猛吞了一口口水。

    “分你一条鱼。”叶凌月对这个小笼包还是很有些好感的,加上她还打算私底下询问些天下第一锻的事。

    “不行,我爷说了,男子汉大丈夫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尽管两眼都已经发光了,龙包包硬是没有伸出手来。

    “哎~好香啊,这鱼肉怎么能这么滑。”阎九故意嚷嚷着,龙包包的眼珠子更亮了。

    他吸了吸鼻子。

    “我不白吃你的,我拿东西跟你换。”说着,小家伙就在怀里摸啊摸啊,拎出了一个猪头模样的小包包。

    再往里面掏啊掏,这一掏,可了不得了,居然掏出了很多东西。

    叶凌月看直了眼,感情这个小猪包包,是一个乾坤袋啊

    不愧是龙氏一族的少爷,太奢侈了有么有。

    要不是顾念着旁边人太多,叶凌月真想直接把猪头乾坤袋给抢过来了,不过她也听说过,这种大家族炼制出来的东西,一般都是带了长辈的精神烙印,她要敢抢,准保明天天没亮,龙包包的家人就会杀上门来。

    龙包包也不知在乾坤袋里装了多少东西,捣鼓了半天,终于摸出了一个小瓶子。

    “诺,我用雪肌膏和你换鱼吃,我奶奶说了,女人必须白,一白遮三丑。”龙包包似乎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小爪子就要往鱼抓去。

    “慢着”叶凌月眼明手快,一把将鱼全都抢了过来。

    “小笼包,雪肌膏什么的,我不稀罕,要想吃鱼,我跟你换另外一样东西。”叶凌月盯着龙包包的猪头乾坤袋。

    “这个是我爷给我的,你不能拿。”龙包包忙把猪头乾坤袋藏到了身后。

    “你说什么呢,你看我长得那么善良,像是抢小孩东西的人嘛”叶凌月不满了。

    “像”

    异口同声,“帝煞”雇佣兵队的其他人,外带龙包包,齐齐点头。

    “”

    “得,我对你的猪头乾坤袋没兴趣,我和你谈个条件,这一路上,我每天烤鱼给你吃,还附带一日三餐的水果,但你得告诉我乾坤袋的炼制法子。”叶凌月一脸狼外婆拐带小红帽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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