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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落小说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31章 29羡慕妒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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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云飞回到家中,闷闷不乐,茶饭不进。下人告知齐浩鸣,他来到齐云飞的卧室,他说:“飞儿,你今天不是跟表妹及楚师弟到南郊游玩么,怎么没精打彩的。”

    齐云飞支支唔唔道:“我……很好呀。”

    “你若好的话,如何不吃饭?”齐浩鸣发现了儿子脸上被沈梦飞所打留下的掌印,他惊讶地说,“你的脸怎么了?是惊鸿那个丫头欺负你?”

    齐云飞说:“不是啦,表妹怎么敢欺负我,我不欺负他就好了。”

    齐浩鸣说:“这就怪了,在庆远府的地面上,还有人能打我儿子的耳光吗?居然还有这样的高手?”

    齐云飞说:“爹爹,我也瞒不过你,我实话实说了吧,你儿子今天栽跟斗了。”

    齐浩鸣心中格登一下,他说:“是何方神圣光临庆远府,我居然不知道?”

    齐云飞说:“他就是本地人,南郊清风峡冲口村的,叫沈梦飞。”

    齐浩鸣说:“怎么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齐云飞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凭空就冒出个这样的混小子。他简直猖狂到了极点,压根儿没把我们擎天剑派放在眼里。我们哥仨玩得好好的。那混小子听说我们是擎天剑派门下,便肆意侮辱我们擎天剑派,说我们的剑法中看不中用。我不服气,跟他理论了几句,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法,打在我的脸上。我和楚师弟两人联手也没占着他的便宜。”他信口开河,胡言乱语了一番。

    齐浩鸣说:“后来结果怎么样?”

    齐云飞得意地说:“后来他被我刺了一剑,正中胸口。”

    齐浩鸣脸色一寒,说:“照你前面的说法,他打得你晕头转向,你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你根本就没有和楚师弟联手对付他,是你楚师弟一个人与他打成的平手。而你在他背后偷袭刺了他一剑,就刺在他后背的锁骨上,对不对?”

    齐云飞说:“咦,爹爹你是怎么知道的?是楚师弟告诉你的?”

    知子莫若父亲,齐浩鸣本身就是个卑鄙小人,他又怎么会猜不出儿子的举动?他冷笑道:“看来我真的老了,不中用了。有高手隐藏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居然毫不知情。”

    齐云飞说:“爹爹你怎么能算老呢?祖师爷爷都还健在,还执掌着我们擎天剑派的门户。要轮到爹爹当掌门人,恐怕还有很长的日子呢。”

    齐浩鸣说:“那混小子让着你楚师弟你都看不出。而你刺他那一剑,根本就是他故意让你刺中的。”

    齐云飞说:“不会吧,他怎么这么蠢。”

    齐浩鸣生气地说:“枉我齐浩鸣一世英名,怎么生了你这个不成材、没出息的家伙。那混小子成心让着你们,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他怕麻烦,而惹了我们擎天剑派确实是很大的麻烦。”

    齐云飞说:“爹爹,看来你要亲自出马了,好好教训教训那混小子。”

    齐浩鸣说:“说你不长进,一点儿没错。凭着我现在的身份,若是和一个毛头小子过不去,传出去,岂不让武林同道笑掉大牙?那不是往擎天剑派和你祖师爷爷脸上抹黑吗?所以今天的事情,你们三人千万要守口如瓶,不许对任何人提起。”

    齐云飞说:“既然这样,不如今晚我们带几个可靠的师兄弟,连夜赶往冲口,灭了他全家,放火烧了他家的房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于我们擎天剑派可说是百利而无一弊。”

    齐浩鸣说:“你这招倒是妙计!”

    齐云飞说:“那咱们赶紧行动吧。”

    齐浩鸣连连摇头说:“说你胖你还喘起来了。他既然是高手,自然是聪明人,你能想到的他早就想到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此刻他早有所防范了。”

    齐云飞说:“真的吗?”

    齐浩鸣说:“有句古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只要你是江湖人,你就得时时刻刻记住这句话,这样你才能活得长久一些!”

    齐云飞说:“孩儿谨记爹爹教诲。”

    齐浩鸣坐在宽大的太师椅里,坐姿非常的惬意。很多年了,象他这样成功的人士,当然有数不清的理由,让自己连坐着的时候,都是一种享受。他的面前,摆放着三份,关于沈梦飞的档案。

    一份是他手下人收集的,一份来自他大儿子齐风劲所任职的锦衣卫,上面还标示着绝密的字样,另一份来自广西布政司衙门。他的确是强大,虽然,擎天剑派的掌门人还不是他。但至少,在广西,他说话已经有了很重的分量。

    齐云飞耷拉着脑袋,坐于齐浩鸣跟前,坐没坐相,站没站相,这是齐浩鸣对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唯一的认知。同是自己的儿子,三个人,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

    最有出息的当然是齐风劲啦,居然结交了今上,前程似锦啊。二儿子齐天笑也不错,稳重、持重,被他派往广东,发展齐家的产业。擎天剑派的金字招牌,就是一个会下蛋,下金蛋的肥鹅。齐浩鸣从来不怕广东的朋友们在意,他的手伸得太长了。

    将来他还还要与富贵、锦绣记、恒日、财富帮等财团抗衡呢,至少要分一杯羹。他是一个有理想的人,谁说不是呢。

    就是这个小儿子,从小被他妈惯坏了,养成个地痞样子。齐浩鸣虽然嘴上会严厉的说他骂他,心里却想,这是我儿子不是,就算他是条虫,你们也得把他当条龙。

    齐浩鸣看着眼前的资料发了一阵呆,他心里一激灵,难道,此人是青云会的?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庆远地面,不闹青云会?难道是我威震一方?还是郑海凌?

    很多时候,齐浩鸣总拿郑海凌来跟自己比,他甚至可以看不上眼本门派的大当家,甚至是广西布政使、广西按察使。而跟他们平起平坐的广西都指挥使钟省保,已经玩完了。

    但他不得不佩服郑海凌,因为这个郑海凌,连续三年被评为政绩天下第一。明眼人都知道,他是陛下跟首辅大学士极力要抬举的人。

    有小道消息说,很快郑海凌就要擢升南直隶应天府府尹了。这可是炙手可热的一个肥缺啊,多少人争着抢着,甚至想破脑袋瓜子,也想要得到的肥缺啊。

    郑海凌才气横溢,文笔直追苏王,经纶不让程朱。文章《温县赋》、《庆远行》著称于当世。更写得一手好行书,虽然没有周名诚出名,却也有大家风范。

    “纵行千里,难忘桑梓。绝交游久矣,吾心苍凉。”也算是郑海凌的名言了。据说有人听到过,郑海凌跟首辅大学士龙嘉辉的精彩对话。郑海凌:“骗子,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骗子。”龙嘉辉:“如同,贼的儿子,永远不会承认父亲是贼。”

    但郑海凌一直三缄其口,不予是否。

    齐浩鸣跟郑海凌是连襟,两个在一起做过的坏事,可能连他们也记不得有多少件了。他们当然不会记得,曾经有过一个叫做高玉兰的女娃,被他们卖到了南京的妓院。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高家的茶楼,为他们带来了多少的好处和利润。

    郑海凌还跟齐浩鸣说过这样的话,“做人要做石崇,做人也莫要做石崇。”齐浩鸣当然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做贼呢,一定要偷偷的做。发财了也不要露富,更不能跟王恺斗富,也不要找绿珠那样的女人。

    政绩连续三年天下第一,再没有人比郑海凌更有资格做骗子了。可是大家都相信这是真的,又或者,大家都需要这样的骗子。

    世上的人,哪一个又不是自欺欺人的呢?

    齐云飞看到父亲的神色不对,一向吊儿郎当的他,也不得不有所收敛,他小心翼翼地问道,“爹爹,有何发现?”

    “他的简历只有一个月,很是蹊跷啊。来自军方,并且是安南。一个月前的情报是一片空白。”齐浩鸣沉吟道。

    “我们可以派人到安南去查他呀。”

    “自从安南大将军丁腾达兵败身亡,安南的一切,包括军方的所有信息,都已经为零。接替丁腾达的七王爷朱瞻至,退守南宁。安南,不再受我大明朝控制。”

    齐云飞拿起桌上的档案,随意浏览。当他看到五天前,他的嫂子林丽芳,带着她侄子林世玉及朋友汤圣泽曾经拜访过沈梦飞的详细经过,他惊讶道,“这怎么可能?”

    “你嫂嫂并没有跟我提她认识沈梦飞这件事,她有对你说么?有对你娘亲说么?”

    齐云飞有点儿茫然,“没说过。为什么?为什么她绝口不提沈梦飞?”

    “你哥哥这些年,跟你嫂嫂,形同路人。他们的婚姻,名存实亡。她过门来看望我们,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不跟我们提她个人的私事,也在情理当中。”

    “其实我觉得嫂嫂蛮好的。怪只怪哥哥,是哥哥对不起嫂嫂。他,太不应该了。”

    齐浩鸣皱了皱眉头,显然不想提及大儿子婚姻的这桩尴尬事,他说,“他有说过,他与陆临渊无任何关系?”

    “是的。”齐云飞很肯定地回答道,“他亲口承认与陆临渊毫无瓜葛。”

    “可是他却知道你是我的儿子,知道你们是擎天剑派的弟子。他也并不买你嫂嫂的账,更是直接忽略你哥哥堂堂锦衣卫统领的显赫身份。他根本就是不把你,也不把我们齐家放在眼里!”齐浩鸣捏紧了拳头,很多年了,没有人敢这样的忽视和忽略齐家在广西的分量,在中土的分量。只有这个,没有来历,没有过去的沈梦飞。简直是吃了豹子胆,活腻了。

    “咦,这个章惇,他的父亲章语,不正好在姨父府里当差么?”齐云飞感觉到,这个沈梦飞越来越有趣了。

    “一个落魄小吏,在庆远府混了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建树,哼。”齐浩鸣不屑道,“不过他的儿子倒是有运气,结交沈梦飞,活捉黑风山贼寇,立了功名。居然还被贺县知县保送免试举人。”

    “两人在歌坊,结识了我朝奇人诸葛卧龙先生。”齐云飞饶有兴致地看着沈梦飞的简历,象在读一本传奇故事般。

    齐浩鸣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儿子手中夺过那本标着锦衣卫绝密字样的档案,飞速地浏览。很快,他的眼光停留在一行字上,“诸葛卧龙先生随随便便就挥出那把普通的水果刀,沈梦飞随随便便就已经夺过了那把看似普通的水果刀。”

    随随便便?诸葛卧龙先生是怎样的世外高人?连诸葛卧龙先生挥出的刀,他都能随随便便地夺过来?这样的武功岂不是很可怕?简直太可怕了。对于试图永远称霸广西的他来说,简直是噩梦。

    齐浩鸣接着读下去,当读到诸葛卧龙跟沈梦飞谈如来神掌的情节时,居然语焉不详,一笔带过了。原来,锦衣卫也会藏私的,就算他这个锦衣卫统领的老爹,也没资格分享如来神掌的秘密。

    一股莫名其妙的滋味油然而生,他知道,自己这是羡慕妒忌恨。他拼搏了整整三十年,才换来今天如日中天的地位和声名,在沈梦飞这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的威胁之下,已经岌岌可危了!江湖中真的是藏龙卧虎啊,为什么这些年轻人,楚念云、沈钟麟、陆临渊、西门俊玮、花漫逸、李祚庥,为什么他们年纪轻轻的,就要凌驾于他们这些身经百战的前辈之上?

    同一时刻,清风峡,冲口村,大地主肖大庸弃置的豪宅。一灯如豆,夜凉如水。

    沈梦飞想起了白天所认识的女子,郑惊鸿,她说找她就去知府家,她会是什么身份?如今的知府、当年与齐浩鸣合伙干下伤天害理之事的知县郑海凌是她的什么人?

    他的眼前飘动着郑惊鸿鹅黄色的裙裾,脑海里晃动着她和善的面容、明亮的眼神。

    他喃喃地念道:“你象一条清澈的河流,绕过我贮立的沙洲,在那个晴朗、晴朗的夏日,有着许多白云的午后;我轻轻的衣裙,在风里飘呀飘,倒映在水中,却又象一条温柔的水草;带着甜蜜的、甜蜜的痛楚,你频频回顾,你将流过不再重回,此生将无法与我相会;我知道冬必将来临,芦花也会凋零,两岸的悲欢将如云烟,只留下群星在遥远的天边……”

    一直以来,他是个铁石心肠的人,而到了这一刻,当他想起郑惊鸿来,他的心里充满了温暖,有着一种说也说不清楚的甜蜜和莫名其妙的对未来恐惧的忧伤。他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点改变了,他将要背负对一个刚认识不久就有了铭心刻骨感觉的女子的爱慕和相思。

    “无论你追求什么,你都会有痛苦。不管你做什么,时间总在永不停息的流逝。你现在做的事情,将来总是要后悔的。”

    饮食有节,起居有常,戒酒,戒赌,不熬夜,睡前刷牙,早起。每天坚持散步、打坐。”

    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不超过十小时,使用电脑的十个小时内做的事情,包括上班、上网、看电影、听歌曲、玩网络游戏、玩单机游戏和写作。”

    尽量不上qq,除非需要接收或者传送文件。慎言、慎行,因为地球很危险。”

    他又想起了未来,这是2011年的端午节,他对自己说过的话。那时的他,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失败者,是可耻的,孤独,是可耻的。一个人,活到他那个份上,真正是悲哀。

    每天他要做的事,是开电脑,连接网络,登陆剑侠情缘网络版。在那个寄托了他虚无缥缈情志的网络游戏里,建立了四个角色。有三个是公开的,“沈梦飞”、“梦蝶居主人林珊”、“梦蝶居总管萧复礼”,还有一个是保密的,“王梦瑶”。是的,只有这个王梦瑶,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因为,事实上,她真实存在,再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存在。

    每天上线,做任务,领经验,增声望,赚剑侠币,消费,象现实里一样的无聊可悲。

    夜静悄悄的,漆黑的夜空里,凝滞着初春的严寒。1427年的春天,比未来更冷,在未受到工业污染的时空里,每一缕阳光都是清新的,每一个阵风带来的,都是所谓的负离子。蛐蛐在那儿欢快的叫着,鸡不鸣,狗不叫,寂静的沉寂的乡村。在所有的城市里,没有霓虹闪烁,没有ktv歇斯底里的喧嚣,没有摇滚的疯狂,也没有超低音的震撼和轰鸣。这是他最需要的,一个偶然的机会,给了他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是柳无痕的杯具,是他自己的执着,对逍遥自在的向往,拾取许多虚度蹉跎了的光阴和青春的渴望。一块宝石,成就了他另一种的人生。他在这里,一个人在这里。

    天蒙蒙亮,阳胖子的儿子阳大傻,就已经来到冲口村,替沈梦飞捎来他爹爹的口信,说是要请沈梦飞到他的家里一起吃早餐。除了阳胖子的口信,还有郑惊鸿的口信,她让他有空了就去看她。阳大傻还带来了郑惊鸿让他弟弟阳二呆转交的,她特意为他买的上好金疮药。

    阳胖子真是个聪明人,他的儿子一个叫大傻,一个叫二呆,却是不傻也不呆。大傻勤快、干活利索;二呆精明,处事四面来风、八方玲珑。古代人的逆逻辑思维,还真管用哈。农村的孩子,怕养不活的,叫猪猪,倒也白白胖胖。怕长大后没男人气概的,叫狗蛋,倒也五大三粗,大姑娘小媳妇人见人爱。

    屋子外寒气逼人,屋子内却热气腾腾,暖意融融。阳胖子坐在宽大的桌子后面,正吃得汗流满面。桌子上的碳炉里,火烧得正旺。一个超级大的铜面盆里,汤水翻滚,里面是新鲜的猪头骨。这种吃法,在桂西北很普遍。猪头骨、佐以猪肝、粉肠、猪心等下水,喝上几壶当地烧制酿造的烧刀子,那当真是赛过活神仙。

    铜面盆火锅的四周,摆放着才采摘下的油菜、豌豆苗等脆嫩欲滴的蔬菜。还有煎好了的一条鲤鱼,荷包蛋、辣椒酱等等,煞是丰盛。

    阳胖子的老家常宁一带,有一种传统的小吃,鱼粉。将煎煮好了的鱼、鸡蛋,跟米粉一道煮,配以作料、辣酱等,那当真是美味至极。

    沈梦飞走进来的时候,阳胖子正吃着一张大饼。半张大饼,已经塞满了他的整张嘴,他伸手去抹脸上滴淌的汗水,仅点了下头,示意沈梦飞坐下。

    沈梦飞坐下来的瞬间,想起未来的自己,几乎已经是阳胖子现在的模样。可能没有他那么巨大,没有他胃口那么好,那么能吃。

    沈梦飞替自己烫了米粉,然后捞了些猪肝粉肠,连带一大把青菜。他很中意这个猪肝粉肠的吃法。在广西,很普遍的吃法,叫做三鲜粉。三鲜就是新鲜的猪肝、粉肠和瘦肉。

    有猪肝粉肠瘦肉还远远不够,青菜,那是必须的。这个青菜,补充叶绿素、纤维素,更重要的是,它促进新陈代谢的功能比任何其他食物都强。时新的空心菜、南瓜苗、豌豆苗、油菜、菜心、丝瓜,这些菜是真正的上品,唯有懂得养生的人,才会明白这个真理。

    “沈公子这几日忙些什么?”

    “不忙。日前,几个朋友来,我陪着他们,东游西逛,消磨时光。”

    “你的房子,已经下好了基脚,不知你有否去看过。”

    “这个,既然已经交给阳老板做,我自然放心不必牵挂。你尽管按着设计的内容替我建造好了。”

    “我今天叫沈公子来,是有件事想跟你说。”阳胖子的眼光,顺着大厅的门望出去,院子里,几个小学徒工正在挥斧弄凿,卖力地干活。在旁边,一个约摸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正在那儿观望。她怀里抱着个娃娃,沈梦飞看不清楚她的脸,从侧面看,身材也还算端庄匀称。

    “我妹妹的女儿,我的侄女。年方十七,叫程绾儿。”他顿了顿,说,“我知道沈公子你尚未婚配,我有意要成就你跟绾儿的婚事,不知沈公子意下如何?”

    沈梦飞的眼光仍然往外瞅,那女孩子终于转过脸来。虽然不是花容月貌,但也生得小巧玲珑,肤色稍微显得有些黑,脸色平静,额头光洁。她怀里的娃娃,手不断伸出来,拍打着她的瘦削的肩膀。“娃娃是谁的?”沈梦飞顾左右而言他。

    “我姐姐的大儿子的女儿。”

    沈梦飞开始在心里琢磨,这怀里的女娃娃,该叫她做什么?华夏人的关系很讲究的,七大姑八大姨,凡是有点儿血缘的,都给你排好关系了的。你有不明白,可以翻书来看。然后他灵魂出窍,如果当初,我答应了程夫人的婚事,我也该做爹爹了吧,我早就跟章翠玉花好月圆了。他又想起寓言故事里那个猴子,那个捡了西瓜丢了芝麻的猴子。

    阳胖子对沈梦飞装聋作哑的态度感到非常不满。他终于咽下了那一大块煎饼,喘了口气,“我知道,你新认识了郑大人的儿女。我家小儿还告诉我,郑小姐跟你约会来着,还送东西给你。”

    哦,沈梦飞终于回过神来,“是的,我受伤,就是因为遇见她。她送我东西,应该的。”

    “可是,你是什么身份,怎么可能高攀得起郑小姐?你知不知道,她爹爹郑大人,很快就要去南京当大官了,连升三级。”

    “我没想要高攀啊。”沈梦飞喝了一口汤,望着阳胖子脸上晶莹的汗珠发呆。屋外的温度,少说也是零下三度,寒气一直从客厅敞开的门往里灌,他却吃得热火朝天。他说道,“我记得,我应该曾经长得象你这样胖的。很麻烦,很吃力,冬天吃个饭,也要满头大汗,甚至湿透衣裳。”

    阳胖子的耐性真好,他居然不生气,“我侄女很不错的啊,你眼光不要太高了哦。”

    “我是一个需要很多爱的人。没有爱,我就爱钱。没有钱,我还可以爱我自己。”

    “我真不懂你们年轻人。想当年,我穿街过巷,每天里挣的钱还不够吃饭、住宿。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挣钱,吃饭、睡觉,娶媳妇、生孩子。沈公子,你什么都有了,还折腾个什么劲,郑小姐跟我侄女,你自己想一下,哪个更现实?”

    沈梦飞终于吃完了碗里的鱼粉,他摸了摸肚子,在未来,他就是吃得太多了,才长成了阳胖子这个模样,他说,“好的,我考虑下。谢谢你的早餐。”

    他起身,走出门去,径直走向程绾儿,“你好,绾儿。”程绾儿显然有点儿惊惶失措,她羞涩地笑笑,然后低下头,伸手去扯怀里娃娃的衣服,不敢看沈梦飞的眼睛。

    沈梦飞未免有点儿失望,他喜欢那种用炙热眼神看着他的女孩子,他喜欢女人对他充满热情、向往,和莫名其妙的崇敬。但这岂非很难。在未来,他过得很艰难,他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孤独终老。

    他突然又想起柳无痕电脑里的关于他未来一生的档案,他已经离大桂山丹桂顶千里之外了,难道还要回去一趟?回去看看,在未来,他究竟过的是怎样郁闷的一生?最好不要去看,看了更加失望。谁陪伴他过了一生?也许有,也许没有。人生,是无数个可能。

    他伸手去捏她怀里娃娃的脸,很胖很厚实的墩墩的小脸,小脸开始咯吱咯吱的笑,程绾儿也跟着笑。他说,“你吃早餐没有?”

    “还没呢,不急。”她抬眼,看他,他看到她脸上的青春痘,脸颊象苹果般红,她的手有点儿粗糙,显然从小要做针线、洗衣挑水之类的活。

    “这娃娃是你姨妈的儿子的女儿,那就应该是你表哥的女儿”沈梦飞有点儿头疼了,又晕又乱的华夏人的乱七八糟的关系,他不愿意去想了。

    “嗯,我表侄女。”程绾儿道,“你就是沈公子吧。我听舅舅说起过你。”

    “我叫沈梦飞,目前暂时住在冲口村大地主肖大庸家的房屋。我的房子,你舅舅正在建,在清风峡。你有去过么?”

    “清风峡?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冲口村倒是知道,我记得跟表姐们应该去过那儿的,记不太清楚了。”

    沈梦飞哈哈大笑,“那条峡谷,就在冲口村旁边,原来没有名字的。自从我来了,自从我买下那块地之后,我就给它起名清风峡了。”

    沈梦飞跟她闲扯了几句,想起郑惊鸿的话,有空就赶紧去看她。好吧,就去看她,他也想见到她。于是他说,“绾儿有空到冲口村玩。我现在有事,要走了。”

    “沈公子走好。”程绾儿怀抱着娃娃,目送沈梦飞的背影离开阳胖子的木工作坊。

    经过询问,得知知府郑海凌住在城北区,靠近龙江的位置。这儿是高官显宦、巨贾富豪聚居区,街道宽敞,干净整洁。

    郑海凌府与沈梦飞想象中的相符,与他所见过的贺县知县肖不为家差不多。都是敞开着的大门,没有家丁、衙役看守,很安静、很清静。一堵雕有腾龙飞凤的照壁,挡住了大门外行人的视线。所不同的是,肖府没有匾额,但郑府有,郑海凌好歹是书画界的集大成者,总得给自己的寒舍装点些文化气息吧。

    匾额是瘦金体,这瘦金体可是大大有名的,是北宋亡国之君宋徽宗赵佶所创造的楷书体。沈梦飞若有所思,一个朝廷重臣,众口皆碑的清廉官员,他不学王羲之,不学苏轼,却学的赵佶,总有点诡异的味道。

    难得一见的初春的阳光,斜斜地照在院落里。一个富态端庄的夫人,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正坐在暖暖的阳光里,忙着手中的针线活。

    “请问,这儿是知府郑大人家么?”沈梦飞谨慎道,他有点儿紧张,猜度着郑惊鸿此刻在干嘛呢?

    妇人和小姑娘都抬起头,妇人仔细地打量着沈梦飞,看得他有些不自在。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现在只有二十岁,年少、英俊,不是应该感觉窘迫的年岁。妇人说,“正是,请问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在下沈梦飞,请问夫人怎么称呼?”

    “哦,是沈公子。我姓廖,是知府大人的娘子。”

    “廖夫人,您好,我是来找郑惊鸿小姐的。”

    “你来的不巧,她大清早出门去了。她对我说过,恐怕得傍晚才回来。”

    “鄙人日前与郑小姐相识,并蒙郑小姐赠药,因此过来拜访。这是些小礼物,请夫人收下。”

    廖夫人呵呵笑道,“如果是送给夫君的礼物,我们说什么都不会收的。但是,如果是送给鸿儿的,那我就替她笑纳了。”

    小姑娘已经站起身,来接沈梦飞递过来的礼物,廖夫人指了指身旁的一张空椅子说,“沈公子,你请坐。我让清香给你倒杯茶。”

    沈梦飞微笑道,“你叫清香啊,小丫头。”

    小姑娘脸一红,嗔道,“我年纪不小了,不许叫我小丫头。”她提了礼物,走向堂屋去给沈梦飞端茶。

    寒暄了几句,从廖夫人口中得知,郑惊鸿一清早,陪她父亲过河到北岸的黄庭坚祠去了。廖夫人指点道,“从这儿出门往北走,穿过两条巷子,就可以看到北城墙,你沿城墙走约莫两里路,就到达北门了,由北门过河。”

    沈梦飞喝了两口茶,发现居然是洞庭碧螺春,好茶啊。看来,这茶不是一般寻常百姓能喝得起的。他喝尽杯中茶,便起身告辞。丫鬟清香送沈梦飞出门,她说,“在你来之前,有个楚佩南楚公子也来。追我家小姐的人太多了,沈公子,你要加油哦。”

    “谢谢你哈,清香,我和你家小姐,只是一般朋友,我不追她的。”

    “你这人怎么这样,太虚伪了。”清香黛眉一蹙,面色一变,“我感觉小姐好喜欢你,她不停地跟我说起你呢。”

    沈梦飞一笑,“她有没有在她娘亲面前提起我?”

    “她怎么好意思啊。你这人没半点正经,我不和你说了。”清香迈着轻盈的脚步,俊俏身影消失在照壁之后,沈梦飞回想着她刚才的一颦一笑,不禁有点醉了,他这人,就是这样,没半点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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